从共享充电宝专利大战看企业如何做专利运营
作者:重庆冠亿 阅读:435
2018年5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来电与街电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系列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街电公司专利侵权成立,要求街电公司的涉案产品下架并且赔偿人民币200万元。 2018年11月30日关于来电和节点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并赔偿原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判决被告街电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街电败诉的结果是非常严重的,200万的赔偿是其次,涉案侵权产品的下架回收以及对应的市场损失难以估量。
关于本案,我们注意到涉案专利是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我国的专利类型共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的审查是实质审查制,而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授权是形式审查制。审查制度的区别导致企业在获取实用新型专利比较容易,而获取发明专利比较困难。因此给很多企业造成了这样的误区:发明专利比较重要,而实用新型专利没有什么作用。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正泰集团诉跨国公司施耐德判赔3.348亿元的专利侵权诉讼,也是一件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相比发明专利具有授权快的优点,相对于发明专利能够提前获得专利权的保护。实用新型专利虽然未经过实质审查导致权利要求稳定性较差,但是实用新型专利将稳定性的审查放到后来涉诉时无效阶段,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专利在申请阶段和审查员博弈过程中导致的保护范围放缩。因此,将研发技术进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对于企业来说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选择。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应充分做好专利布局,哪些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哪些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哪些技术进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同时申报,只有在专利申请时做好了充分规划,才能尽可能最好的保护自己的研发技术。通过专利挖掘布局,将企业在该项目中的劳动成果固化,编织专利网,达到在相关技术垄断的目的。
回到本案,街电公司的损失异常惨重。企业从本案中应当总结出哪些经验,用于自身呢。首先,在产品进入市场前,专利防侵权检索是企业必须要做的事情。所谓专利防侵权检索,用于产品上市/出口/参展前,在上市/出口/参展的国家范围内,进行专利检索,并对检索到的专利与产品做侵权对比,判断产品侵权风险大小,并提供解决方案,形成侵权风险报告。企业通过侵权风险报告,能得知产品的侵权风险大小,可能侵犯的权利人名称,以及解决方案,为自己的商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其次,本案中的街电公司,还应该积极的做专利规避设计。在已经被法院确定侵权的情况下,现有的产品将全部下架,为最大程度的避免损失,街电公司在专利涉诉之初,就应该分析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拿出一套在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之外的产品方案,在产品下架的时候,有不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接替,避免用户损失。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规范,现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已经成为常规的商业竞争手段。专利战的背后是商战,企业必须对知识产权引起足够的重视,保护自身、攻敌制胜。
另外,还看到一些报道称,当初街电公司花费1个亿买了三件专利,但可惜的是在本次和来电公司的专利大战中,这三件专利都没有派上用场。应对专利诉讼,一个比较重要的方案就是利用手中自己的专利对对方另案提起侵权诉讼,争取在另案中取得优势从而获得本案的谈判空间。企业在做专利并购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必须要充分评估专利的价值。专利的价值一般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估,专利的市场价值、专利的技术价值以及专利的法律价值。专利的市场价值是指该见专利所对应的专利技术的市场容量的大小。而专利的技术价值是指对应的专利技术研发的难易程度。专利的法律价值一般指专利的稳定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专利可被规避的可能性、专利的保护年限等等。很多企业在做专利收购的时候,往往只考虑专利的市场价值和专利的技术价值而忽略了专利的法律价值。在现实中,很多很不错的技术,但是在申请专利保护的时候专利撰写以及布局都非常糟糕,导致竞争对手抄袭了发明人的专利,或者在发明人专利上做了一点点修改,最后法院却判定抄袭者不侵权,这样的案子现实中发生非常多。因此,这类专利的市场价值以及技术价值都非常好,但缺乏法律价值的专利是不值得高价收购的。企业在做专利收购的时候,收购团队中务必需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对待收购的专利进行评估,防止不必要的损失。